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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4/29民政部門質詢part. 3:祭祀公業宣導性騷擾防治的適切性-社會局、民政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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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4/29民政部門質詢part. 3:祭祀公業宣導性騷擾防治的適切性-社會局、民政局

先前在參加某個祭祀公業的聚會中,有個陳情人拿了一張公文給我,內容是台北市民政局行文給該祭祀公業,要求該祭祀公業法人必須依照「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建置性騷擾防治措施」。當時我就覺得很詫異,並認為這要求很不合理。原因有二:

一、聚會頻率問題:這些祭祀公業,每年也就聚會一次,一次也就兩三小時。結果公文要求大家每年定期舉辦性騷擾防治教育與訓練,那豈不是每次聚會就是在談性騷擾防治措施。這就算無傷大雅,難免也讓人覺得場合不妥;就算場合沒有不妥,也會讓人覺得政策目標難以落實。

二、聚會對象的問題:這些派下員,基本上都是有血緣關係,家族聚會中,想多聊一些生活、多了解彼此都來不及了,卻要談性騷擾防治,未免也難為這些年邁的長者了,也讓聚會顯得格外尷尬。

經過了解後,原來是因為社會局要求民政局查核尚未查核的單位。由於其他單位,包括教會、寺廟等宗教團體都已經查核過,剩下祭祀公業可以查核,於是才會有祭祀公業收到這樣的通知。

我很支持性騷擾防治措施的建置與宣導,也很希望政府可以落實性騷擾防治,但祭祀公業法人做這樣的宣導的確不太恰當。所以我要求社會局長在做這樣的查核時,應該放在更合適的對象與單位上,才會有更好的效果。

#台北生生不息
#政令宣導也要看場合
#連祖先都會覺得麥來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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